欢迎登录步步为赢—时代光华管理培训网
时代光华 股权课程
内 训 公开课 讲师 ELN 课程包 工具文档 HR活动 资 讯
您的位置:首页 > HR学院 > 问答详情
问答详情
问题: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回答: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注意提前通知的时间只要3天即可,而不是30天。法律赋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着较为自由的就业选择权,便于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是否合适。
劳动者一旦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或工作内容等不适合本人,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另外这个“通知”,并没有要求书面形式,口头通知也是完全可以的。劳动者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课程推荐:

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

变革期战略性人力资源管理的运作实践

人力资源薪酬福利管理

人力资源内训

时代光华HR学院
  时代光华HR学院协助企业提升HR管理竞争力,依托浙江省HR俱乐部的强大平台与运作能力,邀请广大的HR经理人以培训、沙龙、研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HR共同学习、对话、交流。
 
时代光华|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合作伙伴|人才招聘|员工之家|企业学习官|网站地图|服务支持|典型客户|申请链接
Copyright © 2005-2017 HZTB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热线:400-0808-155
传真:0571-89938990 邮编:310012 邮箱:service@hztbc.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22号西溪科创园八号楼
步步为赢-时代光华管理培训网 版权所有 浙B2-20110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