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步步为赢—时代光华管理培训网
时代光华 股权课程
内 训 公开课 讲师 ELN 课程包 工具文档 HR活动 资 讯
您的位置:首页 > HR学院 > 问答详情
问答详情
问题: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回答: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的法定义务。当然,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前最好提前一定的时间段告知劳动者,这样便于劳动者做好重新就业的时间准备,而不至于太突然而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中对终止劳动合同有提前通知时间上的明确约定的,则需要按照约定执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n是指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是n+1。
 
 
 
 
 
 
 
 
时代光华HR学院
  时代光华HR学院协助企业提升HR管理竞争力,依托浙江省HR俱乐部的强大平台与运作能力,邀请广大的HR经理人以培训、沙龙、研讨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促进HR共同学习、对话、交流。
 
时代光华|关于我们|联系我们|合作伙伴|人才招聘|员工之家|企业学习官|网站地图|服务支持|典型客户|申请链接
Copyright © 2005-2017 HZTB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咨询热线:400-0808-155
传真:0571-89938990 邮编:310012 邮箱:service@hztbc.com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522号西溪科创园八号楼
步步为赢-时代光华管理培训网 版权所有 浙B2-201103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