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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详情
问题: 下班途中意外被撞,算工伤吗?请假按照正常出勤算吗?
回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β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1.4患职业病的;  1.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1.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由于符合上述条例规定可以请单λ出面申请工伤认定工伤,如单λ拒绝你们可以自己去申请,记住跟申请期限是一年;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λ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认定书二、请假是否算正常出勤,得依据工伤认定书结果,如认定为工伤则停工留薪期内应视为正常出勤(以免影响当月工伤前出勤工资的计算),此期间内的工资根据《条例》按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支付(实际按什ô标准支付就看企业的能量了),对停工留薪期期限可以向人社局指定的部门申请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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